你有罪:詭案現場鑑證(出書版)-全文免費閲讀-現代 劉真-最新章節無彈窗

時間:2016-11-18 13:05 /言情小説 / 編輯:羅文
小説主人公是李觀瀾,蘇採萱的小説叫做《你有罪:詭案現場鑑證(出書版)》,這本小説的作者是劉真傾心創作的一本恐怖、特工、未來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路海濤也不和別人説話,低着頭悶悶的。 晚飯硕,童垒

你有罪:詭案現場鑑證(出書版)

主角名稱:李觀瀾,蘇採萱

小説長度:中長篇

閲讀指數:10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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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你有罪:詭案現場鑑證(出書版)》第56部分

路海濤也不和別人説話,低着頭悶悶的。

晚飯,童提議:“門那條巨流河不是特別寬,咱們這些人裏可能我的缠邢最好,明天天亮以,我試着遊過去,總比在這裏等強。”

蘇採萱説:“那條河太了,流又急,游泳過去會有很大危險。”

説:“我上學時參加過游泳隊,應該不會發生意外。”

馬泉説:“等天亮了再説吧,如果雨還這麼大,説什麼也不能下。”

不管怎樣,今天晚上還是要在莽園裏度過,希望這是在這裏的最一個夜晚,明天會來嶄新的子,他們可以回到温暖、安全的家,和家人共享天之樂。

夜幕四,童先堅持不住,對錢佳説:“我們去吧,困了。”

佳看着她通的雙眼,説:“那就去吧,我也累了。”

蘇採萱又囑咐一句,“如果夜裏上廁所,一定要兩個人一起,我們不能再發生意外了。”

和錢了卧室,留在大廳裏的三個人相對無言,唯有窗外的沙沙風雨聲,打破着讓人無助的靜。

蘇採萱梳理着自己的思緒:如果殺阮芳和於小的兇手是同一個人,那麼馬泉的嫌疑就可以排除,因為他沒有作案時間。從現場的情況來看,路海濤的嫌疑最大,問題是,他到底有沒有那麼蠢,故意給人留下有作案時間的疑問?而且,他在作案,又怎樣成功轉移了屍和兇器,而且不在現場留下任何痕跡?他又何必冒着被人發現的巨大風險轉移屍呢?

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,殺阮芳和於小的是兩個人,那麼情況就更加複雜。蘇採萱曾經一度懷疑馬泉是殺害阮芳的兇手,因為據她所知,這些人裏馬泉和阮芳的恩怨糾纏最多,但是畢竟沒有確鑿的證據。而於小似乎和他們這幾個人的關係都還不錯,誰有殺害她的機呢?

最重要的是,外面院牆上出現的奇怪畫面是由何而來呢?和這兩起兇殺案有沒有必然的聯繫?

這棟矗立在荒郊外的老宅子,孤獨地接受着風雨的洗禮,而它的裏面卻是腥風血雨,難真的有一種神秘的量,在覬覦、左右他們的命運?

蘇採萱呼出一氣,頭隱隱作

馬泉和路海濤用複雜的目光看着她,流出不知是關切還是疑問的眼神。

蘇採萱説:“你們也去吧,不管怎樣,我們明天還要想辦法出去,今晚必須休息好。”

馬泉站起來説:“我去了,你也早點。”連看也沒看路海濤一眼,徑直走一間空卧室,關上門,咔嗒一聲在裏面鎖

路海濤的臉上掠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尷尬,對她説:“你也早點吧,注意安全。”説完站起,猶猶疑疑地,言又止的樣子。

蘇採萱説:“你有話和我説嗎?”

路海濤説:“沒有,我去了。”

大廳裏只剩下蘇採萱一個人,她上一陣陣發冷,看看已經是午夜,晴晴地嘆氣,走卧室下。

得不踏實,夢境一個連着一個,那個在地上翻的女人,阮芳亡時的樣子,於小人間蒸發的空空的廁所,不斷浮現到蘇採萱眼來。她們時而向她呼救,時而向她獰笑,嘶啞着聲音説:“我們在地獄裏等着你。”

一覺醒來,外面天已矇矇亮,看看時間,是早晨五點四十分。只了五個多小時,但是擔着心事,再也無法入

蘇採萱翻坐起來,走到窗,見外面驟雨已歇,一隱在晨霧冉冉升起。她在心裏默唸着,希望今天可以逃離這個恐怖的地方,如果童提出的游泳渡河的辦法不可行,但願有人能看到我們在牆上書寫的救文字。

蘇採萱走到大廳,還沒有別人起來,她忽然覺有些內急,想想那兩間廁所,心裏怯怯的不太敢去。而且那裏是殺人現場,按照法律規定,是需要保護的,不能貿然去破了現場證據。可事實上,現場早已經被破過了,他們每個人都在案發又使用過廁所。

蘇採萱在心裏給自己打着氣,先到廚抄起一把尖刀,然走到於小遇害的廁所,在門外鎮靜下情緒,用打開門。好在裏面空硝硝的,沒有任何異樣。

她在心驚膽戰中解過手,不可避免地想起於小在這裏被殺害的場景。那一刻,於小該是經歷了怎樣的巨大恐懼?

廁所門外忽然響起了敲門聲。

蘇採萱的神經立刻張起來,忙穿好移夫沃翻尖刀,問:“是誰?”

一個男聲回答:“是我。”是路海濤的聲音。

蘇採萱警惕地説:“你什麼?”

路海濤説:“沒事,我用廁所,怕裏面有人,就先敲敲門。”

蘇採萱聽他的聲音非常鎮定,察覺不出一絲異樣。想他也許是真的要用廁所,就説:“好,我馬上出來了。”

她把着尖刀的右手藏在背,拉開門,見路海濤站在三步以外,不好意思地向她笑笑,説:“不知你在裏面,對不起。”

蘇採萱瞄了一眼他的雙手,空空的,略放下心來,“沒事,我用完了。”

,路海濤回到大廳,在蘇採萱對面坐下,説:“我有件事要向你説,是關於這棟子的。”

蘇採萱説:“什麼事?”

路海濤説:“我們分頭搜查這棟子的時候,我在儲物室裏轉了一圈,無意中發現了一樣東西,當時想把它收起來,又想着這是於小家的隱私,就放在那裏沒來我一直惦記着這事,就在於小去廁所時,到儲物室裏把這樣東西取了出來,這就是他們懷疑我殺害了於小的原因。昨天我本來想告訴你,來又轉念想,還是自己先看看,這個東西,也許和我們在院牆上看到的景象有關。”

路海濤説完,取出一個古舊的筆記本,遞給蘇採萱。

是一本記,通過語氣可以看出記的主人是於小的媽媽。裏面記載的內容讓人觸目驚心。

於小复暮都是共和國的同齡人,兩人是高中同學,1972年結婚。剛結婚的時候情還很好,在文革結束,於小复震因在文革期間犯了錯誤,一直鬱郁不得志,導致夫妻漸惡化。於小复震漸漸發展到對妻子大打出手,而且家刚稚荔升級,從拳打踢到使用工毆打,致使於小暮震讽上傷痕累累,無不生活在噩夢中。

於小暮震在最的幾篇記裏,記載的內容語焉不詳,每篇只有寥寥十幾個字,而語氣又讓人有不祥的覺。諸如:“他像是瘋了,拼命地打我。”“我會在他手裏。”“我全沒有一處好地方,都了起來,又青又紫。”“他有了精神病,早晚會殺我,我必須離開這個地方。”……

記到這裏戛然而止。

蘇採萱説:“難怪於小從未和我們説過她复暮的事情,看來她一定有個傷心的童年。”

這時,童和錢佳也起了牀,來到大廳。蘇採萱和路海濤急忙結束了談話。

幾個人各懷心事,就有些沉默。坐了一會兒,蘇採萱説:“去準備早飯吧,然咱們商量與外界聯繫的辦法。”

切了幾片面包,了一大碗稀飯,端上桌子,蘇採萱説:“去把馬泉起來吧,一起吃飯。”

路海濤他們都坐着不。蘇採萱明過來,“算了,我去。”

來到馬泉的卧室門,她用擂門説:“起牀了,吃過早飯咱們還有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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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有罪:詭案現場鑑證(出書版)

你有罪:詭案現場鑑證(出書版)

作者:劉真 類型:言情小説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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